民生银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11-17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账面价值 24 亿元。北京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是民生置业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累计本笔交易后民生置业有限公
司及其成员企业与本行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29.2 亿元,占本行最近
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 0.69%,占本行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87%。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规定,该笔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以上
关联事项后,认为:
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
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
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郑海泉、刘纪鹏、李汉成
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