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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可交换债券完成情况的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3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可交换债券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7 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度中长期债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375 亿元、短期债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375 亿元,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 2017 年融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投资项
目进展情况确定融资时间、融资品种等。融资品种包括:境内、外银行借款,售后
回租,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自贸区债券,公司债券、境外债券
等;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所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
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
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企业借用外
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 [2017]225 号),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为发行主体,以所持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邮储银行”)1,396,638,056 股 H 股股票为标的在境外发行总额 10 亿美元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美元可交换债”)。上港集团 BVI 控股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Holding Co., Limited)已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正式对外宣布交
易,并于当日完成了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定价,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港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可交换债券的公告》(临 2017-034)。
    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完成发行,并拟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美元可交换债的债券简称为 SH PORT G B2108 及 SH PORT
G B2208,对应交易代码为 5255 及 5256。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全部用于替换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现有短期借款。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拓宽
海外业务运营需要,并为建立境外市场良好信用打下基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