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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出售资产进展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00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打包出售上港集团所持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
         心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各 50%的股权。经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转让,长沙荣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以人民币 190,777.84 万元和 94,990.29 万元的挂
         牌底价成功竞得国航公司、银汇公司各 50%的股权,并与上港集团签署
         《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公司将所持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公司”)、
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公司”)各 50%的股权在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以打包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6)。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上港集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打包出售
上港集团所持国航公司、银汇公司各 50%的股权,挂牌价格为经上海东洲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其中,国航公司挂牌价
格为人民币 190,777.84 万元,银汇公司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94,990.29 万元。经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2018 年 1 月 12 日,长沙荣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沙荣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分别以人民币 190,777.84 万
元和 94,990.29 万元的价格竞得国航公司、银汇公司各 50%的股权,上港集团与
受让方长沙荣茂于同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该《产权交易合同》尚待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交易对方情况
     受让方名称:长沙荣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27 日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 1177 号方茂苑二期 13 栋 2501
房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 1177 号方茂苑二期 13
栋 2501 房
     法定代表人:范建军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无
     长沙荣茂与上港集团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
关系。
     长沙荣茂于 2017 年 4 月注册成立,截至本公告日,该公司未有实质性经营
业务发生。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A. 国航公司 50%股权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上港集团,即甲方;
    受让方:长沙荣茂,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国航公司 50%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 190,777.84 万元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9077.78 万元,
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本次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总额的 20%一
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的
70%)将由乙方在 2018 年 5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
账户。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B. 银汇公司 50%股权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上港集团,即甲方;
    受让方:长沙荣茂,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银汇公司 50%股权
    (三)转让价款:人民币 94,990.29 万元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9499.03 万元,
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本次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总额的 20%一
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的
70%)将由乙方在 2018 年 5 月 1 日前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
账户。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公司出售资产对当期产生的税前投资收益为约人民币
2.6 亿元,该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
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