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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港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5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或有最高
        人民币 3.3 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上港集团及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
        有限公司累计为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0 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保税”)为上海国际港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港集
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根据业
务开展的需要,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属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能源中心”)申请 20 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根据能源中心
审批 20 号胶期货交割库资质要求,须由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出具相关担保函。
    上港集团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
限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 66 号 3 幢仓库附属办公楼

                                      1
2 层 203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尘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供应链
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及物流咨询服务,从事物流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上港保税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成立,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港保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为人民币 0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上港保税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
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港保税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属能源中心申请 20 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资质,开展 20 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仓储服务业务,根据能源中心的相关规定,
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担保期限为 6 年。担保
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
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
任以及能源中心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
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
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定,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为其下
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向能源中心申请 20 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和业务开
展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
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
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能源中心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且无论是单独、共
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

                                    2
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 6 年。
上港保税拟申请的 20 号胶交割库容为 3 万吨。(根据 3 万吨 20 号胶交割库容,
依据 20 号胶期货交易价格历史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保
税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3.3 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上港保税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其专业化经
营保税区大宗商品物流业务,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属能源中心申请 20 号胶期
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后,通过测算,业务开展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本次上港
物流拟为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是依据能源中心对于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开展的相
关规定。同时,上港保税将购买保险覆盖所有货值,因此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2.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根据能源中心的相关规定,由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向能源中心申
请 20 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和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0.805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1%;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9.84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1.16%;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上港保税的基本情况(见上述公告内容)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019 年 6 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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