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9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6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会议。
根据戴志浩、张锦刚、诸骏生、赵昌旭董事的提议,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
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
中委托出席董事 2 名)。邹继新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
议,委托戴志浩董事代为表决;刘文波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委托黄钰昌董事代为表决。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戴志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收购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
目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
新银行)持有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
商行)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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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司向澳新银行收购上海农商行10%股权,收购对价45.95
亿元。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收购事宜。
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履行相应的外部审批程序
后方可实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