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09 月 0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 625 号 上海臣苑大酒店中苑 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240,549,2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932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周建峰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 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 人,其他 9 位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1 人,其他 4 位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4,228,202,654 99.9132 4,705,857 0.0330 7,640,730 0.0538 2、 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800,491,316 99.7245 51,100 0.0018 7,685,354 0.2737 3、 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王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4,229,500,516 99.9224 3,196,371 0.0224 7,852,354 0.0552 4、 议案名称:关于增选田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4,232,740,911 99.9451 122,976 0.0008 7,685,354 0.0541 5、 议案名称:关于增选汪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4,218,752,104 99.8469 13,530,783 0.0950 8,266,354 0.058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 2 2,800,491,316 99.7245 51,100 0.0018 7,685,354 0.2737 诺事项的议案 关于增选王强民先生 3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797,179,045 99.6065 3,196,371 0.1138 7,852,354 0.2797 董事的议案 关于增选田雍先生为 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2,800,419,440 99.7219 122,976 0.0043 7,685,354 0.2738 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关于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 8,450,148,999 股,关联股东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 2,982,172,472 股,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伟亮、邱晨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