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6-07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9 日
1
目 录
会议议程03
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票的议案05
关于修订《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07
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19 日 9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1、现场会议地点: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东侧中原高速郑开分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三、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2 日
四、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18 年 6 月 11 日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订《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七、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出席情况。
2、向大会报告会议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3、主持人请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与见证律
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
4、工作人员向现场参会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进行填票、表决。
5、参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签署会议记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4
议案 1
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票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
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4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4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1 亿元。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2015 年 8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优先股代码为 360014,简称为中原优 1。
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之
(六)“回购条款”:“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回购选择权为公司所有,即公司拥
有赎回权。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向公司回
售其所持有的优先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
可根据经营情况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赎
回期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全部赎回之日止”。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启动赎回部分优先股事宜。具
体如下:
1、赎回规模:优先股股票 1700 万股,票面金额合计 17 亿元。公司向各优
先股股东赎回比例一致,为其持有优先股规模的 50%。
赎回后,公司优先股股票为 1700 万股,票面金额合计 17 亿元。
2、赎回价格: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加当期经股
东大会决议应支付优先股股息。
3、赎回时间:2018 年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 2018 年 6 月 29 日。
4、付款时间及方法:
5
(1)固定股息: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
息,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2)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股息:本次赎回部分优先股参与当年剩余利润分
配的部分,按照《募集说明书》、《公司章程》约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两个月
内与普通股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同时发放。
5、赎回程序:赎回优先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全权
办理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8 年 6 月 19 日
6
议案 2
关于修订《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拟赎回部分优先股股票,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现行生效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二十条:“公司普通股 2,247,371,832 股、优先股 34,000,000 股”修改
为:“公司普通股 2,247,371,832 股、优先股 17,000,000 股”。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8 年 6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