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山东钢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27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0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钢日照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
     额为不超过 2.2 亿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0(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山钢日照公司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 51%
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山钢日照


                                                          -1-
公司为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局面,
拟向国泰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直接融资租赁业
务。该融资租赁业务以日照公司煤气发电、烧结余热设备等作
为租赁物,含税利率 5.97%,按季度付息。由本公司为其提供
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因前期已为山钢日照公司提供了
额度超过 2.2 亿元的担保,本次不再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
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山钢日照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钢
路 1 号,法定代表人陈向阳。经营范围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压
延、加工;建筑材料(不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铸锻件、
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山投资;冶金废
渣、废气综合利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




    -2-
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信用评级为
AA+。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9.30/2017 年 1-9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资产总额              250.93                      165.33
负债总额              118.01                      32.01
所有者权益            132.92                      132.53
营业收入               2.56                       0.072
  净利润               0.39                        1.17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山钢日照公司 51%的股权,山钢日照公司为本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钢日照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54,051.7998               51%

 2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8,000                49%

                  合计               302,051.7998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本公司为山钢日照公司的融资租赁业提
供担保。
       (二)主债权: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国泰租赁对日
照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
       (三)担保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我



                                                                      -3-
公司对主合同项下日照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日照公司在主合同项下返还
租赁物及应向国泰租赁支付的全部款项。
    (六)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山钢日照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是为了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缓解项目建设资
金紧张的局面,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
于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
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的担保对象山钢日照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不
含本次),公司无逾期担保。



    -4-
六、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