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2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在杭州市梅苑宾馆召开现场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
际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董事戴新民、董事王建堂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委托董事曹路代为出席并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选举孙玮恒为公司董事长,并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并经总经理提名,同意曹路、程光坤、张基标任公司副总经理,曹路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同意曹路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尉扬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决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孙玮恒、曹
路、王建堂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孙玮恒为召集人;何大安、韩洪灵、曹路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何大安为召集人;韩洪灵、韩灵丽、曹路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韩洪灵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浙能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孙玮恒先生,1962 年生,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曾任台州发电厂厂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路先生,1965 年生,研究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
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程光坤先生,1962 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浙江长兴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委员、副书记;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
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
党委委员;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东南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能新疆阿克苏电厂项目筹建处主任、党委
副书记,中共浙能新疆阿克苏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
    张基标先生,1966 年生,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浙江省
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主任。
    谢尉扬先生,1966 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
任、党总支书记,浙江省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王建堂先生,1963 年生,研究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浙能集团
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曾任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
浙能集团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公司总经理、浙能集
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能准东煤制气项目筹建处主任。
    韩灵丽女士,1963 年生,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城乡一体
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顾问,曾任浙江财经学院法学
院副院长、院长,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
    何大安先生,1957 年生,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享受
院士待遇),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委员会
主任,浙江省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经济学会
副会长,浙江省社区研究会名誉会长。
    韩洪灵先生,1976 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
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 EMBA 教育中心学
术主任,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培养工程,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
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
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