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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5-1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
二零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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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0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梅苑宾馆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出席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

        1. 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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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审议《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委托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技术

          监督和技术服务的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

问;

   (五)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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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予审议。

    2017 年,公司董事会积极依托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扎实落实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团结带领经营班子,

紧紧依靠全体员工,努力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切实发挥董事会的战

略决策作用,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一、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确保董事会高效正常运转

    2017 年,公司全体董事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认真履

职。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15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组织

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共审议议案 40 项。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期

间,公司全体董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规范的决

策程序。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在审议利润分配等涉及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充分听取股东单位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在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股东的分红回报。在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事先

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努力防范投资决策失误。一年来,董事

会经审慎决策,作出了收购宁夏“一控五参”项目股权、开展动力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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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保值业务、100 亿元证券市场战略投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参与

投资三门高温堆、巴西圣西芒水电站、孟加拉吉大港火电项目等重大

投资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后劲。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按照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全年共披露公告 52 次。一年来,

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较好保证了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

     二、带领经营班子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圆满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

务

     2017 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煤炭市场价

格高企,涨价因素难以有效疏导。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在逆境

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转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闯敢试、开拓

进取,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新突破。

     1、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与技术管

理的系统性、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设备可靠运行,全力推进

绿色发展,提前半年完成省委省政府燃煤机组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的任

务,环保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政府的表扬。

     2、持续增强成本领先能力。加速推进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提质

增效和成本领先行动,推进经营对标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

财务管控水平,建立“财务管理评价机制”,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优化

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加强企业经营分析,有效提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3、高效提升企业发展质量。落实投资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电源

项目建设,6 台煤电机组、8 个光伏项目投产发电。不断开拓投资项

目,有效推进资本运作。继续深度布局核电领域,参与多个核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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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投资;战略性投资入股中国核电,成为其第三大股东;第一个海外

投资项目成功落地,顺利完成浙能集团 79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非

公开发行。

    4、持续提高市场开拓水平。深化电力营销体系建设,积极参与

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争取发电量。积极筹划服务市场储备,开展增

量配电网试点的合作开发工作。充分发挥电厂区域优势以及能源服务

公司的专业优势,实现长兴能源互联网等一批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落地。

    5、推进企业管理全面提升。推出市场化改革新举措,成立能源

服务公司和电力工程技术公司。修订完善各项管理标准、制度,严格

履行各项决策流程和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审计监督和法律风险防范,

实现内控测试与审计全覆盖、缺陷整改全覆盖、考核全覆盖的内控管

理三个全覆盖。

    6、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完成“十三五”人力资源规划和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蓝图,制订火电企业定员标准建议稿,积极研究制

订对所属营运企业的绩效考核办法。

    7、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贯党的十九大精神、党

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推进和谐企业创建。

    三、大力实施党建入章程,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深入融合

    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

议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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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根据《浙江省国有独资、全资和国

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内容》(指导意见)

的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

项党委前置讨论程序,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7 年底,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今年年初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实现了

新老董事会的顺利交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18 年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的第一

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依然要付出

百倍的努力。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秉承勤勉、

尽责、实干、有为的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与公司经

营班子和全体员工一道,鼓足干劲、乘势而上,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

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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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公司监事会通过

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做好重大决策的监督工作。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现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全面了解财务状况,积极依托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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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机构的力量,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不

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将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节余资金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

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

    四、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联交

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

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董事会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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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要求,公司按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未发现内幕

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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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会议作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会议,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我

们认为,公司在 2017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侵犯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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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

的情形。

    公司将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节余资金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

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17 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独立董事对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表示同意。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

和内控审计服务。鉴于聘期已至,为规范委托咨询业务,经公开选聘,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

为该聘请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六)现金分红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31.28 亿

元,占分红年度合并报表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0.28%。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

    (七)内部控制情况

                              13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我们认为 2017 年

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独立董事:韩灵丽、何大安、韩洪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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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作如下

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概况

    2017 年度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以提升经济效益和

竞争力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全面开展“成本领先行动”,攻坚

克难,锐意开拓,积极落实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公

司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1,153.31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088.98 亿千瓦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

利润 43.34 亿元,每股收益达到 0.32 元。

    二、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及 2016 年同比财务数据重述概况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

公司、安徽浙能州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枣权发电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乐能热力有限公司,

减少了浙江浙能运输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公司完成了对宁夏枣权发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

同一控制下的股权收购,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

                              15
则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6 年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根据中国证监会

制定的《2017 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公司将原派驻董事但持股

比例低于 20%的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公司对该调整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对 2016 年财务数据进

行了重述。

    2、资产负债表日合并报表财务状况

    2017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128.83 亿元,比上年同期(经重述,下

同)增加 37.04 亿元;负债总额 440.85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24.01

亿元;所有者权益 687.9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3.03 亿元,其中

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607.78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 16.12 亿元。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主要增加

原因是:(1)公司参股投资单位经营业绩较好,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比大幅增加;(2)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银行借

款同比大幅增加;(3)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幅增

加。

    有关资产运营指标列示如下:

    (1)流动比率:2017 年末为 1.28,2016 年末为 1.5;

    (2)资产负债率:2017 年末为 39.05%,2016 年末为 38.18%;

    (3)营业毛利率:2017 年为 11.74%,2016 年为 22.34%;

    (4)费用收入比:2017 年为 4.98%,2016 年为 6.56%;

    (5)销售净利率:2017 年为 9.27%,2016 年为 18.19%;

                                16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7 年为 7.24%,2016 年为

10.85%;

    (7)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017 年为 37.28 天,2016 年为 47.36

天;

    (8)存货周转天数:2017 年为 17.97 天;2016 年为 19.59 天;

    依据以上财务指标,综合反映公司以下经营状况:

    ---公司经营总体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短期、长期偿债能力与上

年基本持平。

    ---公司盈利能力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受煤价上涨影响。

    ---公司资产管理效率有所提升。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速度同比大

幅上升。

    三、经营业绩

    (1)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如下:

    2017 年度,公司控股电厂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1,153.31 亿千瓦

时,与上年同期 1,037.67 亿千瓦时相比增加 11.14%;上网电量

1,088.98 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 979.17 亿千瓦时相比增加 11.21%;

营业总收入 511.9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391.77 亿元增加 120.14 亿

元,增幅 30.67%;营业成本 451.83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304.23 亿元

增加 147.6 亿元,增幅 48.52%;利润总额 55.3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86.29 亿元减少 30.98 亿元,降幅 35.9%;净利润为 47.45 亿元,比上

年同期的 71.27 亿元减少 23.82 亿元,降幅 33.42%;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43.34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62.22 亿元减少 18.88 亿元,降幅

                              17
30.34%。本年度实现每股收益 0.32 元。

    (2)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度预算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控股电厂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1153.31 亿千瓦时, 与年初预

算 1037.44 亿千瓦时相比增加 11.17%;上网电量 1088.98 亿千瓦时,

与年初预算 975.11 亿千瓦时相比增加 11.68%;控股煤机发电耗用

煤折标煤价 783.60 元/吨,与年初预算 666.67 元/吨相比增加 116.93

元/吨。

    1、2017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511.91 亿元(其中电力业务销售收

入 407.78 亿元,热力销售业务 23.81 亿元,市场煤销售业务 75.39

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总收入 457.35 亿元增加 54.56 亿元。

    2、2017 年营业成本 451.83 亿元(其中电力业务成本 366.27

亿元、热力销售成本 15.31 亿元、市场煤销售业务 66.37 亿元),相

比年初预算营业成本 387.08 亿元增加 64.75 亿元。

    3、管理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 14.93 亿元,相比年初预算 16.59

减少 1.66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89.99%。

    4、财务费用:全年实际发生 10.54 亿元, 相比年初预算 12.05

减少 1.51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87.47%。

    5、投资收益:2017 年取得投资收益 24.78 亿元,超年度预算 6.37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4.6%。

    6、2017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55.31 亿元,比预算减少 1.67 亿元, 完

成年度预算的 97.07%;净利润 47.45 亿元,比预算增加 1.47 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103.2%;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43.34 亿元,比预算增

                               18
加 1.88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4.53%。

    影响利润总额变动的主要因素:1、2017 年控股煤机发电耗用标

煤单价 783.60 元/吨,相比年初预算 666.67 元/吨增加 116.93 元/吨,

减少利润总额约 36.84 亿元;2、2017 年上网电量相比预算增加

109.81 亿千瓦时增加利润总额约 15.84 亿元;3 发电固定成本较年度

预算减少增加利润总额 5.02 亿元;4、供热业务毛利较年度预算增加

增加利润总额 3.54 亿元;4、管理费用较年度预算节约增加利润总额

1.66 亿元;5、财务费用较年度预算节约增加利润总额 1.51 亿元;6、

公司参股单位投资收益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35%,增加利润总额 6.37

亿元。

    四、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87,683.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998,63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926,138.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79,352.6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0.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6,901.9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80,781.58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 99.86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销

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 632.28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457.02 亿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73 元/股,

                               19
比上年的 0.98 元/股减少 0.25 元/股,主要是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

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92.61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投资

收益收到的现金 20.79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

产 62.11 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 45.99 亿元,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8.67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7.94 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年度内

借入资金 86.99 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借款本金 75.08 亿元,分

配股利及偿还借款利息等 53.17 亿元。



    2017 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会计处理,谨慎使用公

允价值,2017 年年度报告已经中介机构审计,真实、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20
议案四: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作如下报告:

    为贯彻落实 2018 年公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经营部署,公司围绕

着转型升级、成本领先、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推进企业高质量

发展,并结合宏观经济情况预测等情况,编制了公司 2018 年度预算。

预算主要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依据

    (一)上网电量

    根据浙江省经信委 2018 年度省内统调电厂发电量计划及新疆、

宁夏等两地发电量计划,预计 2018 年公司控股机组全年发电量

1262.11 亿千瓦时(含光伏电量,下同),上网电量 1188.46 亿千瓦

时,其中:燃煤机组发电量 1215.32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为 1143.23

亿千瓦时;燃气机组发电量 45.51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44.01 亿千瓦

时;光伏发电量 1.28 亿千瓦时,光伏上网电量 1.22 亿千瓦时。

    (二)电价

    以 2018 年年初的电价作为 2018 年预算编制基础,燃煤机组平

均综合电价为 349.11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含脱硫、脱硝、除尘、

超低排放),燃气机组平均上网电价为 441.75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

                              21
    (三)煤价和气价

    2018 年公司控股煤机发电耗用煤折标煤价 751 元/吨;燃气机组

购气价格按 1.99 元/立方米暂列。

    二、2018 年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说明

    (一)财务状况预算

    1、营业总收入预算

    预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为 543.69 亿元,其中发电业务收入 432.87

亿元。

    2、营业总成本预算

    预计公司 2018 年度的营业总成本支出总额为 511.21 亿元,其

中: 营业成本 473.09 亿元(发电业务成本 382.87 亿元),税金及附

加 5.68 亿元,管理费用 17.47 亿元,财务费用 14.88 亿元,资产减

值损失 0.09 亿元。

    3、投资收益

    预计公司 2018 年投资收益为 16.99 亿元,其中根据公司参股企

业 2018 年预算和 2017 年实际盈利水平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收

益 12.98 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4.01 亿元。

    4、其他收益

    预计公司 2018 年其他收益 0.67 亿元。

    5、营业外收支

    公司 2018 年度营业外收支净收入 0.34 亿元。其中营业外收入

2.36 亿元,营业外支出 2.02 亿元。

                              22
    6、营业利润预算

    2018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为 543.69 亿元,营业总成本

511.21 亿元,投资收益 16.99 亿元,其他收益 0.67 亿元,营业利润

为 50.14 亿元,利润总额 50.48 亿元,净利润 40.03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为 36.39 亿元,每股收益 0.27 元。

    (二)现金流量预算

    1、预计现金流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627.82 亿元

    其中:电费收入收到的现金 497.74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5.33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22.90 亿元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0.24 亿元

    2、预计现金流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539.89 亿元

    其中:购买燃料、材料等支付的现金为 439.06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25.04 亿元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为

67.67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31.64 亿元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6.65 亿元

    根据上述数据,预计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净流出 20.52 亿元,加

上 2017 年年末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08 亿元,预计 2018

                              23
年末现金余额为 107.56 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24
议案五: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就 2017 年度

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并编制预案如下: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公司 2017 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净利润 5,199,681,510.64

元 ( 母 公 司 口 径 , 下 同 ), 按 10% 的 比 例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519,968,151.06 元后,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分配利润

11,939,252,060.47 元。

     公司提议,2017 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7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25
议案六: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任务,为保持财务审计

质量的稳定性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财务审计费用 350 万元(含浙能电力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26
议案七: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中介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经竞争性谈判,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

计费用为 90 万元。同时,鉴于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的合同服务期已经到期,经双方友

好协商,决定终止审计合作关系。

    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作为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和财务审计机构,表

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对普华永道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

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

并获得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参与浙江省属企业审

计监督的项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

统计数据,天健连续多年位列“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前

列,拥有非常优良的服务质量纪录。



                               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28
议案八: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进行了统一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即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

    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分为:公司简介、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概

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公司治理、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几

部分,其中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这两

个章节。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登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29
议案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

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审

议程序。

       鉴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

的金融服务协议,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浙能租赁”)、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璞能”)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合同期满,拟按照原协议文本续签,期限三年。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2015-2017 年日存款

                      余额最高分别不超过 2015 年末、2016 年末、2017 年末

存贷款、              250 亿元、350 亿元、 存款余额分别为 105.10 亿元、
           财 务 公
资金结                450 亿元;提供贷款 146.85 亿元、 114.15 亿元,贷款
           司
算等                  分别不超过 350 亿 余额分别为 108.22 亿元、94.79 亿

                      元、400 亿元、450 元、116.97 亿元

                      亿元授信总额度




                                        30
                                         上海璞能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借款余

                                         额 2015 年末 18.70 亿元、2016 年

售 后 回 上 海 璞 2015-2017 年分别合 末 20.86 亿元、2017 年末 19.24 亿

租、融资 能、浙能 计不超过 68 亿元、92 元;浙能租赁融资租入长期应付融

租入      租赁     亿元、115 亿元        资租赁款余额 2015 年末 0.07 亿元、

                                         2016 年末 2.69 亿元、2017 年末

                                         4.94 亿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如下:

       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协助公司降低资金

成本和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

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等金融服务。

       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固定贷款利率由双方参

照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同

期基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

贷款利率。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其

他金融机构同期给予公司的贴现利率。除存款、贷款及贴现外的其他


                                    31
各项金融服务,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

于同期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

公司同期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 3 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2020 年预计日存款余额分别最高不超过 250

亿元、350 亿元、450 亿元;提供贷款分别不超过 350 亿元、400 亿

元、450 亿元授信总额度。

    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与上海璞能、浙能租赁续签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为满

足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上海璞能和浙能租赁按照公司的

要求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含大中型设备、备品备件等),机械设备、

车辆的租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服务。

    上海璞能和浙能租赁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公司确认的规格、型

号、数量、等级、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和交付进度。

    上海璞能和浙能租赁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均按照市场价定

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

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 3 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2018-2020 年预计交易金额分别合计不超过 40 亿元、

60 亿元、80 亿元。




                              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33
议案十:关于委托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

服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技术力量和技术监督水平,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经济、

稳定运行,公司拟委托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能研究院”)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并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浙能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浙能研究院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是浙能集团全资的企业研究

院,功能定位为浙能集团的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研发中心、科技孵化

中心、科技情报中心及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服务于浙能集团各产业安

全生产的技术保障、转型升级发展的科技创新工作。

    浙能研究院的业务范围涵盖电力生产技术监督与服务、工程项目

技术咨询和服务、科研项目开发和研究、能源产业政策研究、科技情

报服务和技术交流培训等内容,形成了以汽机所、锅炉所、材料所、

环保所、电气所、控制所、煤化工所为主,工信所、科技情报室为辅

的生产组织架构。浙能研究院拥有一支能源领域专家队伍及一批高素

质专业技术人才,现有员工约 165 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

员超过 50%,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 65%。


                                34
    浙能研究院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拥有工

业信息工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火力发电高效节能及污染物

控制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院还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与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

高校,以及西安热工研究院、国电集团电科院、华电集团电科院、中

科院上海硅酸盐所、宁波材料所等科研机构建有战略合作关系和业务

合作。

    浙能研究院以节能环保、煤炭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技

术和工业信息化技术为主要攻关方向,大力开展电力、煤炭、油气、

煤化工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服务、能源科技研发、工业信息化技术开

发、科技情报收集和分析、能源产业政策研究、技术交流培训等工作。

在汽轮机通流改造、大型旋转机械振动诊断及处理、锅炉燃烧优化、

工业过程控制技术、设备远程故障预警、发电设备状态诊断和评估、

火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工业废水零排放、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技术

开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能力,拥有较多专有技术、专

利和技术成果。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内容

    1、浙能研究院按照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对公司

所属发电企业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技术监督包括节能、金属、热工、

化学、环保、电测、继保、励磁、自动化、电能质量、绝缘共十一项

技术监督。

                              35
    2、浙能研究院对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涵盖金

属、化学、热工、环保、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电测、系统、

高压、计量、科技情报等所有技术专业,提供月度考核统计分析、远

程预警分析、检修后评价以及运行、检修、技改等生产过程的技术咨

询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协助进行相关技术管理以及技术交流等有关

工作。

    (二)服务费用标准

    经调研五大发电集团在浙电厂技术监督和生产服务费用标准情

况,并结合浙能研究院实际提供的服务范围,按照略低于五大发电集

团在浙电厂费用标准的原则,浙能研究院拟按以下标准收费:

    1、技术监督费用:燃煤机组 1.0 元/千瓦年,燃机机组 0.9 元/千

瓦年。

    2、技术服务费用:燃煤机组 3.4 元/千瓦年,燃机机组 3.2 元/

千瓦年。

    3、机组检修费用标准:

                     燃煤机组                         燃机机组

 类别                           收费                             收费
              机组等级                         机组等级
                            (万元/台次)                    (万元/台次)

             1000MW 级          250         300MW 级及以上       150

  A修        600MW 级           200         300MW 级以下          75

专项试验   300-150MW 级         100               /                /

           150MW 级及以下        50               /                /


                                      36
  B修            /          /         300MW 级及以上   20

专项试验         /          /          300MW 级以下    10

             1000MW 级      50        300MW 级及以上   20
  C修
             600MW 级       30        300MW 级以下     10
专项试验
           300MW 级及以下   15              /          /

    (三)本协议期限 3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