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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作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如

下:

    1、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2、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 2017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3)《关于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审议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5)《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6)《关于审议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7)《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8)《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公司股权投资会计

处理调整的议案》;(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关

于提交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3、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委托浙江浙能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的议案》;(2)《关于出

资入股浙江浙能综合能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3)《关于

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投资浙能绿色能源

基金的议案》。

    5、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内控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通

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公司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体现了选聘过程

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竞争性谈判的结果,拟聘请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各项资质健全,

具有长期为电力与能源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等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为此,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聘请天健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财务审计工作效率

和质量,通过续聘方式确定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制

度规定和流程规范;拟续聘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连续十余年名列前茅,具有长期为

电力与能源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等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为此,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

普华永道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和普华永道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和普华永道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执行,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

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

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

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

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