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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9-00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1.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影响: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起将持有的具
有战略投资意图、非交易性的上市公司股票由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
法”改为“预期损失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非金融企业统一执行修订
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本次修订均为项目列示内容的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可比期间财
务报表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上述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 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财
政部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
报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金融资产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
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
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企业考虑金融资产未
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
用风险。
    2、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1)公司将持有的具有战略投资意图、非交易性的上市公司股票由原“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
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
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主要内容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将原“管理费用”项目分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比会计期间(2018 年初/2017 年度)受影响的财
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1)调整前分别列示的期初“应收票据”356,604,180.73 元和“应收账款”5,336,136,382.46
元,调整后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692,740,563.19 元。该调整对本年净利润
和净资产均无影响。
    (2)调整前分别列示的期初 “应收股利”388,123,161.40 元和“其他应收款”
38,194,415.82 元,调整后合并列示为“其他应收款”426,317,577.22 元。该调整对本年净利
润和净资产均无影响。
    (3)调整前分别列示的期初 “固定资产”57,634,355,650.66 元和“固定资产清理”
1,469,094.71 元,调整后合并列示为“固定资产”57,635,824,745.37 元。该调整对本年净利
润和净资产均无影响。
    (4)调整前分别列示的期初 “在建工程”845,433,439.55 元和“工程物资”9,642,912.45
元,调整后合并列示为“在建工程”855,076,352.00 元。该调整对本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均无
影响。
    (5)调整前分别列示的期初“应付票据”228,269,332.85 元和“应付账款”6,477,063,964.06
元,调整后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705,333,296.91 元。该调整对本年净利润
和净资产均无影响。
    (6)调整前分别列示的期初“应付利息”105,300,078.02 元、“应付股利”11,723,074.73
元和“其他应付款”1,547,857,294.80 元,调整后合并列示为“其他应付款”1,664,880,447.55
元。该调整对本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均无影响。
    (7)调整前合并列示的 2017 年度“管理费用”1,493,439,916.62 元,调整后分别列示
为“管理费用”1,429,543,399.35 元和“研发费用”63,896,517.27 元。该调整对本年和上年
净利润和净资产均无影响。
    本次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均为项目列示内容的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可比期间财
务报表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和有关通
知要求而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