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能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投资中国核电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电力主业及相关业务发展、完

善上下游产业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审阅安骏的履历等相关资料,安骏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能

力,未发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安骏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韩灵丽、何大安、韩洪灵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