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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能:2019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19-02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
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
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远海
能 2019 年度 A 股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续聘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远海能 2019 年度 H 股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将为本
公司提供符合 A 股/H 股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 2019 年半年度审阅、2019 年度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的审计和审阅服务。
    董事会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阅/审计费
用人民币 290 万元,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 350
万元,两家审计机构 2019 年度审阅/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640 万元(含税、差旅
费)。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的审计服务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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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 2019 年度审计费具体金额。
    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能关于续聘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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