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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航空: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16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8-00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
    ● 被担保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航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
飞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
超过 6,000 万美元,约为人民币 3.96 亿元;为河北航空与工行厦
门江头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国际国内贸
易融资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
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提
供的担保额为 2.95 亿美元,约为人民币 19.47 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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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分别约为人民币 1,917.27 万元和
137.7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厦门航空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与建信津五十二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
公司”)签订 1 份《担保合同》,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 1
架 B737-800 飞机(国籍登记号 B-1366)租赁合同(以下简称“飞
机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在前述《担保合同》生效期间,厦门航
空在 6,000 万美元的最高余额内,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飞
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日,厦门航空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厦门江
头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航空自《最高额保证合
同》生效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人民币 5.4 亿元的最高
余额内,为河北航空与工行厦门江头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
外汇转贷款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决策程序
    2017 年 5 月 5 日,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
以下议案: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 2017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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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同
意授权厦门航空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为
河北航空及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及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之担保。详情请参见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303 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 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
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 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售(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工商银行的信用评级为 AA+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 99.47%,沈阳中瑞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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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13.92                  4,608.01
 负债总额                            2,748.67                  2,477.23
 银行贷款总额                          208.11                    155.37
 流动负债总额                        2,138.42                  2,027.77
 资产净额                            1,965.25                  2,130.78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7.38                  1,617.06
 净利润                                133.78                    165.53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 55%股份,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
持有厦门航空 34%和 11%股份。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
厦门航空持有河北航空 99.47%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厦门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
    1.担保范围
    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项下的
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后六个月。
    3.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封顶为 6,000 万美元,或按适用汇率折算的等值货币,
并按照被担保人履行飞机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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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厦门航空与工行厦门江头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范围
    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与工行厦门江头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
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
费用不包括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最高保证余额内。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 年;
工行厦门江头支行根据借款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 2 年。
    3.担保金额
    最高担保余额是指在厦门航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
日,按照工商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
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融
资租赁飞机以及银行贷款事项分别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河北航空
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河北航空的融资成本,符
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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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
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 36,087.53 万元,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0.84%;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 50.30 亿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11.65%;本公司及厦门航
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约为人
民币 2,054.97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六、报备文件
    1、担保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河北航空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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