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3-22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8-014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
● 被担保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航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厦门航空
为江西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1.2亿美元,约为人民币7.6亿
元。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江西航空提供的担保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
贷款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分别约为人民币1,919.74万元和
137.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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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厦门航空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与建信鹭七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
公司”)签订 2 份《担保合同》,为江西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
2 架 B737-800 飞机(国籍登记号 B-1326、B-1327)租赁合同(以
下简称“飞机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在前述《担保合同》生效
期间,厦门航空在每份《担保合同》6,000 万美元的最高余额内,
为江西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 1.2 亿美元,约为人民币 7.6
亿元。
(二)决策程序
2017 年 5 月 5 日,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
过以下议案: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45 亿元、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 2017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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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河北航空及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及人民币 12 亿元或等值外币之担保。详情请参见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昌北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黄火灶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
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维修航空器/机体、动力装臵、除整
台发动机/螺旋桨以外的航空器部件、航空器/发动机无损检测;
航材供应链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
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
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中国银行的信用评级为 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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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 60%,江西航空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航投”)持股 4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2.19 2,053.77
负债总额 167.63 197.62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37.63 157.62
资产净额 1,324.56 1,856.15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9.18 444.06
净利润 -95.44 -48.41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 55%股
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持有厦门航空 34%和 11%股份。江西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
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江西航空 6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范围
根据厦门航空与建信公司签署的 2 份《担保合同》,厦门航
空为江西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 2 架飞机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
义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 1.2 亿美元。
(二)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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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金额
每份《担保合同》金额封顶为 6,000 万美元,或按适用汇率
折算的等值货币,并按照被担保人履行飞机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
情况调整。
(四)反担保的具体内容
反担保人:江西航投
担保人:厦门航空
1、反担保范围:厦门航空代江西航空清偿的主债务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江西航空应支付厦门航空代偿费用
的利息及违约金;厦门航空为实现对江西航空追偿权及要求江西
航投承担保证责任支出的相关费用;
2、反担保金额:最高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 8 亿元;
3、反担保期间:按每架飞机单独计算,自厦门航空代江西航
空承担担保责任次日起 2 年;
4、反担保独立性: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其他合同的无效而
无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厦门航空为江西航空融
资租赁飞机事项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
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江西航空的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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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
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 35,442.39 万元,占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0.82%;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 101.57 亿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23.52%;本公司及厦门
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约为
人民币 2,057.44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江 西 航 空 2016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及 2017 年 1-9 月 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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