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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4-0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为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公司在相关区域市场的竞争力,2013 年 5 月 21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的重组意向方案及分立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71 号),中信
证券(浙江)获准分立为中信证券(浙江)和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
通证券”)。目前,分立工作已经完成,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分立后存续的中信证券(浙江)。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一、 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001830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0178144-0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01,690.84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101,690.8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成立日期           1995 年 10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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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以外区域);证
                     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经营范围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二)被合并方——中信证券(浙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3837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3602481-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8,5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78,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强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6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23 层

办公地址             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23 层

                     证券经纪(限浙江省除苍南县、天台县以外地区,福建省、江西省);证
                     券投资咨询(限浙江省除苍南县、天台县以外地区,福建省、江西省的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融资融券(限浙江省除苍南县、天台县以外地区,
                     福建省、江西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限浙江省除苍南县、天台县以外地区,福建省、江西省)。


       2、财务状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信证券(浙江)截至2014年8月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
60469435_A35号)。截至2014年8月31日,中信证券(浙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
币2,077,86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745,89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331,976
万元;2014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1,81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146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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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中信证券(浙江)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
及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中信证券(浙江)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未涉及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变化。
       3、吸收合并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不会改变合并前中信证券(浙江)的实质性
经营活动。
       4、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4年8月31日,本次吸收合并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5、吸收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和承
担。
       6、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浙江)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入公司;中信证券(浙江)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
       7、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浙江)的员工全部由公司管理接纳。
       8、 吸收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进行相应审计评估工作(如
需),履行通知债权人和登报公告程序。
       9、吸收合并双方共同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证券监管部门审批、国资主管部
门审批及评估备案(如需)等手续。
       10、将中信证券(浙江)的所有资产交付中信证券,吸收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
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11、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吸收合并双方将签订《吸
收合并协议》,并在获得国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尽快办理中信证券(浙
江)注销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浙江)辖区内的证券营业部可以在业务上
与公司进行高效对接,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资源使用效率。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信证券(浙江)辖区内的证券营业部可以第一时间
开展相关创新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创新业务在中信证券(浙江)辖区的推广和开
展,将极大地提升公司在浙江、福建、江西三省的业务竞争能力。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浙江、福建、江西三省的营业网点将统一使用“中信
证券”的品牌,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零售及中小企业客户中的品牌形象。
    4、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管理层及中后台支撑体系均将大幅精简和优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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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大幅降低运营费用。
   5、中信证券(浙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当
期损益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已于2014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事宜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吸收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将在相关监管部
门批准后尽快办理中信证券(浙江)注销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 中 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 安 永 华 明 (2014) 专 字 第
60469435_A35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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