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5-05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19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1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7.01 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7.02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
7.03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7.04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
7.05 担保及其他安排 √
7.06 募集资金用途 √
7.07 发行价格 √
7.08 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7.09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7.10 决议有效期 √
7.11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
8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
√
/连交易的议案
9 关于增加融资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授权额度的议案 √
10 关于增发公司 A 股、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12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
13.00 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
13.0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
√
的关联/连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及与
13.02 √
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 10%以上股权的公司之间拟发生的关联
/连交易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审阅《2016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
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 1-10、12-13 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
年 3 月 22 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次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 11 的具体
情况,请参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 年 4 月 28 日香港
交易所披露易网站,次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
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 http://www.cs.ecitic.com。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7《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的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 10《关于增发公司 A 股、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 8《关于审
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议案 12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议案 13《关于预计公
司 2017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四)涉及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内
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议案 13《关于预计公司
3
2017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连股东:股东在对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公
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表决时,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
司的关联方/联系人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13.0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进
行表决时,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系人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
“13.0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及与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 10%以上股
权的公司之间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进行表决时,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国
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及其关联方/
联系人需回避表决。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
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4
(一)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0 中信证券 2017/6/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
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
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
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
股股东应于 2017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
见附件 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
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
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
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5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向 H 股股东另行
发出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
效副本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 9 时 15 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083 6030
传真:(8610)6083 6031
电子邮箱:ir@citics.com
七、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2、中信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4 日
6
附件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投票指示: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7.00
(如股东只填写本栏,视同对 7.01-7.11 的表决意见一致)
7.01 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7.02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7.03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7.04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7.05 担保及其他安排
7
7.06 募集资金用途
7.07 发行价格
7.08 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09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7.10 决议有效期
7.11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
8
交易的议案(关联/连方股东需回避表决)
9 关于增加融资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授权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增发公司 A 股、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2016 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13.00 (如非关联方股东只填写本栏,视同对 13.01-13.02 的表决意见
一致),(关联方股东需对 13.01-13.02 分别回避表决)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
13.01
联/连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
13.02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及与持有公司
下属子公司 10%以上股权的公司之间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8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
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
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股东在对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
易的议案》表决时,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系人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需回避
表决;股东在对议案“13.0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
关联/连交易”进行表决时,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系人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
议案“13.0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及与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 10%以上股权的公司之间拟发
生的关联/连交易”进行表决时,汇贤房托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远洋地
产控股有限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
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及其关联方/联系人需回避表决。
8、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联
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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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内资股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7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7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
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
期。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
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
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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