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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一重工: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4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 25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 844 人已获授但未达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72,405 份,同时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

人员共 100 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65,097 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1―
    2、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内部办公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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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 1349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6,132.53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64 元/股;本次实际向

15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7.781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2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38 人已获授

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585 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42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 352,580 股限制性

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 年 11 月 2 日,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向 5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95.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5 元/股;向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81.986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3.98 元/股。上述权益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3―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

共 67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3,040,700 份,同意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 68 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

计 1,737,960 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

中。

     9、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认为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

合 条 件 的 1195 名 激 励 对 象 行 权 , 对 应 的 股 票 期 权 行 权 数 量 为

104,671,345 份;同意 136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

数量为 21,433,579 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 844 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

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21,172,405 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

100 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65,097 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4―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或“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
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68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61人共计6,815,275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0人共计332,000份.公司拟注销上述合计76人
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7,147,275份。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82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
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该 77 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
锁的合计 1,403,48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2.79 元/股。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8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

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该 8 人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
合计 6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 3.98 元/
股。
    (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五章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
绩效考核原因,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考核当年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5―
    公司拟注销因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原因,776 名激励对象不
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025,130 份;拟回购注销因 2017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原因,18 名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98,615 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6 年股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

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82 元/股,由于公司
2017 年 8 月 17 日实施 2016 年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 0.01
元,2017 年 10 月 17 日实施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
利 0.02 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应由 2.82 元/股调整为 2.79 元/股。
    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即 3.98 元/股。

    若后续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


                                                       ―6―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
效考核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
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因激励对象离职和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需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

整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


                                                      ―7―
手续,并办理注册资本减少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