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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高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4-27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度)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5号文《关于核准湖

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本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向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发原驰楚天高速1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无锡稳润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武汉三友正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

绍山等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87,332,10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4

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2017年2月15号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

民币405,220,9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

集资金人民币401,220,96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810,028.51元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10,931.49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2月17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

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10号验

资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规定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3,332,610.50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款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87,928,590.36元。公司

已于2017年5月9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及专户注销相关手续,并将扣除募集资金置换金

额后的节余资金35,899.97元(系期间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本报告书共 4 页第 1 页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以便

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 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存储,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桥口支行(账号 699156260)开设了 1 个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桥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专项账

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办理完毕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已履行完毕,该协议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期间得以严格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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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楚天高速严格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

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长江保荐对楚天高速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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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5,220,9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220,96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220,96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
                                                                                                                                                            项目达
                     项目,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   到预定            是否达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入金额与承诺投                            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            到预计
                     变更        投资总额           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生重大变
                                                                        (1)                                     (2)                           (4)=(2)/(1)   状态日              效益
                     (如                                                                                                     (3)=(2)-(1)                             效益                   化
                                                                                                                                                              期
                     有)

公司本次以发行股     不适用    405,220,960.00   405,220,960.00      405,220,960.00      405,220,960.00     405,220,960.00                            100%   不适用    注1     不适用          否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三木智能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交易中所需
支付的现金对价、中
介机构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17 年 3 月 30 日余额为人民币 87,928,590.36 元,少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 89,127,419.00 元,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全部余款人民币 87,928,590.3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办理完毕上述置换事项。该事项已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010147 号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鉴于《交易报告书》规定的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因期间利息收入产生节余资金 35,899.97 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公司免于履行审批程序,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置换及专户注销相关手续后将节余资金 35,899.97 元转入公司账户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本报告书共 4 页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