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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银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7-02-18  

						 A 股简称:招商银行     H 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2
 A 股代码:600036       H 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拟出资 20 亿
        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
        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及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出资 20 亿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初始注册
 资本拟定为 20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 100%,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
 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转让不超过 30%的股权,以引进战略投资者。
     本次投资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二、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16 名,实际参会董事 16 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的议案》。该项议案
 有效表决票 16 票,其中,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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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是本公司把握创新驱动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普惠金融
和未来银行形态的重要举措,可有效降低银行运营成本,对现有业务模式和客群
进行差异化补充,并可通过风险隔离将创新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设立独立法人
直销银行符合监管政策导向,符合国内外银行业创新发展趋势,也符合本公司自
身业务发展水平。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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