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7-04-11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17-00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原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更换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通知安永华明,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为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安永华明
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
谢和诚挚的敬意。
信永中和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税务师事务所 AAAA 资质、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执业资格,2010 年成为财政
部、证监会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 12 家内地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和会计税务服务等多个领
域。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就该事项发表意见:该事项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