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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直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1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18-2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会议室(朝阳区北辰东

   路 1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6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惠阳公司以资产抵押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陶国飞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惠阳公司以资产抵押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

     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

     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

     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8       中直股份         2018/1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

会议资格。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朝阳区北辰东

路 18 号)
(四)   会议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

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传真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韶辉

联系电话:022-59800058

传    真:022-59800024 (标明顾韶辉收)

通讯地址:北京市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邮编:100000

(二)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惠阳公司以资产抵押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陶国飞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1 名,董事
候选人有 1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2.01 陶国飞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1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100 票为限,对议案 1.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1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票。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2.01     陶国飞                    100         5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