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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地产:关于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27




               关于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保利
财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利财务”)开展相关业务,并将接受保利财务提供的贷款等资金支持业
务额度由 50 亿元增加到 100 亿元,具体业务额度为:(1)按照正常商业条件以
及不差于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公司可在 50 亿元范围内接受财务公
司提供的担保业务,以及可在 100 亿元范围内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等资金支
持业务。(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上年度净资产的 40%,按照正
常商业条件以及不差于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的条款,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
资金池等结算业务。(3)公司在 260 亿元贷款余额范围内以财务公司为受托人办
理各种委托贷款业务(含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及财务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向公司
发放的委托贷款)。(4)除上述担保、贷款、存款、委托贷款等业务以外,授权
公司在 50 亿元范围内,按照正常商业条件以及不差于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得到
的条款,可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营业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由于保利财务与本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实质控制,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
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宋广菊、张振高、彭碧宏、张万顺、刘平进行了回避,由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独
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彭碧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8 层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理,办理成员单位的委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办理成员单位之间人民币内部转帐结算业务等及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保利财务总资产 185.65 亿元,净资产 25.83 亿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9 亿元,利润总额 2.95 亿元,净利润 2.30 亿元。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领导地位
的关键因素之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将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融
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礼卿、谭劲松、朱征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
为上述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同
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