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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利地产: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28




                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合营、联营企业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为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同意授权
公司 2017 年度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子企业等控制主体以及与公司的联营企业
及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超过 800 亿元,具体业务额度为:
 关联人                                 业务额度
             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 120 亿元
合营、联营   接受股权投资发生额不超过 50 亿元
企业及其子   合营联营项目接受合作方股东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 240 亿元
企业等控制   合营联营项目我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 350 亿元
  主体       管理及销售等服务发生额不超过 10 亿元
             尾盘项目的车位、商铺等资产及相关股权出售发生额不超过 20 亿元
联营企业及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发生额不超过 10 亿元
其他关联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
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合营、联营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部分联营企
业与本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实质控制,相关交易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宋广菊、张振高、彭碧宏、张万顺、刘
平进行了回避,由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包括在报告期末及未来公司项目合作中不纳入公司报表范围内的合
      营、联营企业及其子企业等控制主体、其他关联人。公司根据合作项目的开发需
      要,与其发生提供担保、接受股权投资、合营联营项目接受合作方股东的财务资
      助、合营联营项目我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管理及销售等服务、尾盘项目的车
      位和商铺等资产及相关股权出售、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等相关交易。主要关联方
      情况及其 2016 年年度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营业    利润
        主要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性质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收入    总额
广州中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51.11   19.88    3.51   0.0004   0.001
北京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35.58   11.98      0     -0.02   -0.02
珠海弘璟投资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27.05   13.97      0     -0.04   -0.03
成都市保利金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6.34    2.60      0     -0.17   -0.13
福建中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4.69    9.23   15.59     6.34    4.74
广州越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7.53    2.57    3.87     0.96    0.72
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业投资   49.65   11.69   19.29     4.66    3.50
北京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47.52   29.90      0     -0.10   -0.10
东莞市万宏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46.41    8.04   47.94     8.96    6.72
上海泓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45.63    0.89      0     -0.11   -0.11
南京金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33.22    0.09      0     -0.02   -0.01
上海启贤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房地产开发     28.62   11.37      0     -0.12   -0.12
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资本管理       0.84    0.33    0.27     0.06    0.03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自身合作项目的具体需要和合作相关约定,公司与合营、联营企业及其
      子企业等控制主体、其他关联人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作
      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
      意义,有利于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礼卿、谭劲松、朱征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