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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3-1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 3 月 15 日
                                                     目                录

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刘彩 ................................................................................... 3

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赵纯均 ............................................................................. 10

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夏大慰 ............................................................................. 17

述职报告 4:独立董事-吕廷杰 ............................................................................. 24

述职报告 5:独立董事-陈永宏 ............................................................................. 30

述职报告 6:独立董事-李红滨 ............................................................................. 36




                                                                2
述职报告 1:独立董事-刘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彩)



   本人自2009年11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于2015年2月
起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因董事会换届,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后,本人不再履行董事职务。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6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3 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
主修通信工程。1963 年至 1988 年在邮电科学研究院任技术员、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其间于 1984 年至 1986 年、1988 年至 1989 年先后被选派比利时和美
国进修经济管理。1986 年至 1988 年 12 月任邮电部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
任。1988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邮电部、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司长,
负责研究制定通信政策;起草电信改革方案、企业重组方案;起草《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信条例》;作为电信谈判首席代表,参加我国加入 WTO 谈判。2001 年
后曾任中国通信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科协第六、第七届全委会委员,
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2006 年代表中国担任联合国信息与通信
技术促进发展全球联盟(GAID)第一届战略理事会理事。目前担任京信通信系
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3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会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
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
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

       为更加了解电信行业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网
络建设、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
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会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独立董事会议上认真讨论,并将相
关意见提交董事会。

    2016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两次独立董事会议、两次审计委员会、一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全部应参加的三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
及讨论的事项为: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
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通红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讨论了公司 2016 年财务预算草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报告;
                                     4
    5.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全文简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对
 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0.2015年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听取了外部审计师有关 2015 年年报审计、公司有关外部审计师所提问
题的改进措施、公司有关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汇报;

    14.听取了外部审计师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等。

    本人对 2016 年提请决议事项均投赞同票。

    此外,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加
强沟通及董事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及发表意见。

    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全文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通集团”)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签署了日常关联交
易协议《2014-2016 年综合服务协议》(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 2013-034),该协
议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5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联通运营公司发行了两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性支出的需要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原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超先生因已届退休辞去相应职
务,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霞女士任董事会秘书,张矛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和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对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6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于4月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业
绩预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未发生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同时授权管理层
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 2016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七)增补董事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由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邵广禄、吕
廷杰、陈永宏、李红滨先生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吕廷杰、陈永宏、李红滨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选举等符合法定规定。

    此次股东大会后,本人及第四届董事会另两位独立董事不再履行董事职
务。
                                   6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将每年获得的联通
红筹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在扣除本公司自身的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按《公司
法》应当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分配给公司股东。公司的分红标准和比例
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就分红议案认真审议履职尽责,中
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邮箱、互动平台及参与股东大会问答环
节等多种渠道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1.97 亿股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0.057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约 12.12 亿元人民币(含税),剩余约 0.02 亿元人民币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将用于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 2015 年度分
派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34.9%。该利润分
配方案经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发布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1)、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首次购买公司股
份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3)及《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6-001),承诺为维护证券市场稳
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投资者利益,联通集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在上述公告提及的有关期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
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增持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定向资产
管理方式购买的股份。上述承诺于报告期内得以履行。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成员,本
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
沟通和讨论,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7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内
控审计等工作,注重借助本人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公司内控制度、
机制的完善及落地执行,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公司内控部门组织各专业组,重
点梳理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收集整理公司内控规范风险控制矩阵
中未涵盖的风险点,持续开展内控规范更新优化及落地实施工作。公司已建立
并逐步完善“常态化全面风险评估与动态化关键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全面风险
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风险评估、预警和跟踪检查的闭环管理,确保经营管理的
有效性。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会议一次,董事会召开会议三次,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
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
                                  8
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因董事会换届,2016 年 5 月 11 日后本人已不再履行董事职务。在
此对履职期间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给予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
谢,也祝愿公司随着聚焦战略的深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
大价值。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彩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9
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赵纯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赵纯均)


    本人自2009年11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因董事会换届,
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后,本人不再履行董
事职务。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6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65 年 7 月于清华大学电机系工业企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本科毕业。
1965 年 9 月起先后在清华大学、清华大学绵阳分校、清华大学自动化系任教,
1984 年 10 月至 1986 年 2 月奥地利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IASA),做研究
学者,1986 年 2 月起先后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常务/
第一副院长,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10 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院长。2005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08 年至今,任教育部
社科委管理学部召集人。曾任全国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学术
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长、大
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中国通信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10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会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
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
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

       为更加了解电信行业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网
络建设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会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独立董事会议上认真讨论,并将相
关意见提交董事会。

    2016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两次独立董事会议、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全
部应参加的三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及讨论的事项为: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
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通红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讨论了公司 2016 年财务预算草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报告;

    5.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全文简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1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对
 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0.2015年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本人对 2016 年提请决议事项均投赞同票。

    此外,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加
强沟通及董事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及发表意见。

    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全文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通集团”)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签署了日常关联交
易协议《2014-2016 年综合服务协议》(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 2013-034),该协
议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联通运营公司发行了两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
                                   12
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性支出的需要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原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超先生因已届退休辞去相应职
务,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霞女士任董事会秘书,张矛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和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对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6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于4月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业
绩预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未发生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同时授权管理层
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 2016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七)增补董事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由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邵广禄、吕
廷杰、陈永宏、李红滨先生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吕廷杰、陈永宏、李红滨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选举等符合法定规定。

    此次股东大会后,本人及第四届董事会另两位独立董事不再履行董事职
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将每年获得的联通
红筹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在扣除本公司自身的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按《公司
法》应当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分配给公司股东。公司的分红标准和比例
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就分红议案认真审议履职尽责,中
                                   13
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邮箱、互动平台及参与股东大会问答环
节等多种渠道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1.97 亿股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0.057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约 12.12 亿元人民币(含税),剩余约 0.02 亿元人民币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将用于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 2015 年度分
派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34.9%。该利润分
配方案经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发布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1)、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首次购买公司股
份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3)及《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6-001),承诺为维护证券市场稳
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投资者利益,联通集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在上述公告提及的有关期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
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增持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定向资产
管理方式购买的股份。上述承诺于报告期内得以履行。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为使投资者能够更加及时、清晰的了解业务及运营进展,公司在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加强主动信息披露。自上市以来,
尽管并无相关规定要求,但公司一直按月向市场公布月度生产经营数据信息,
满足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及时了解。公司每年年报、半年报披露后立即召
开业绩推介会。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会将业绩推介会的材料在公司
网站上同步刊登,确保所有投资者享有平等机会获取相关信息。

    公司还及时更新、维护、完善公司网站网页,确保投资者能及时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设有统一符合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其中包括报纸和公司网站
                                     14
(www.chinaunicom-a.com),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信息栏目,能保证信息公
平、及时披露。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公司内控部门组织各专业组,重
点梳理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收集整理公司内控规范风险控制矩阵
中未涵盖的风险点,持续开展内控规范更新优化及落地实施工作。公司已建立
并逐步完善“常态化全面风险评估与动态化关键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全面风险
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风险评估、预警和跟踪检查的闭环管理,确保经营管理的
有效性。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会议一次,董事会召开会议三次,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
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
                                 15
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因董事会换届,2016 年 5 月 11 日后本人已不再履行董事职务。在
此对履职期间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给予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
谢,也祝愿公司随着聚焦战略的深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
大价值。特此报告。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纯均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16
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夏大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夏大慰)



    本人自2009年11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因董事会换届,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
后,本人不再履行董事职务。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6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82 年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85 年毕业于上海财
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5 年起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自 1993 年起曾先
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院长等职务。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
府津贴。目前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会计学会会长,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目前还担任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本人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7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会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
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
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

       为更加了解电信行业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网
络建设、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
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会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独立董事会议上认真讨论,并将相
关意见提交董事会。

    2016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两次独立董事会议、两次审计委员会、一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及全部应参加的三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及讨论的事项为: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
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通红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讨论了公司 2016 年财务预算草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4.公司董事会报告;

    5.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全文简称“毕马威华振”)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8
    7.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对
 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0.2015年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听取了外部审计师有关 2015 年年报审计、公司有关外部审计师所提问
题的改进措施、公司有关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汇报;

    14.听取了外部审计师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等。

    本人对 2016 年提请决议事项均投赞同票。

    此外,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加
强沟通及董事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及发表意见。

    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全文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通集团”)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签署了日常关联交
易协议《2014-2016 年综合服务协议》(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 2013-034),该协
议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19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联通运营公司发行了两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性支出的需要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原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超先生因已届退休辞去相应职
务,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霞女士任董事会秘书,张矛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和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对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6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于4月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业
绩预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未发生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同时授权管理层
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 2016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七)增补董事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由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邵广禄、吕
廷杰、陈永宏、李红滨先生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吕廷杰、陈永宏、李红滨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选举等符合法定规定。

    此次股东大会后,本人及第四届董事会另两位独立董事不再履行董事职
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将每年获得的联通
红筹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在扣除本公司自身的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按《公司
                                   20
法》应当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全部分配给公司股东。公司的分红标准和比例
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就分红议案认真审议履职尽责,中
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邮箱、互动平台及参与股东大会问答环
节等多种渠道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1.97 亿股计算,每股派发现金股息 0.057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约 12.12 亿元人民币(含税),剩余约 0.02 亿元人民币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将用于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 2015 年度分
派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34.9%。该利润分
配方案经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发布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1)、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首次购买公司股
份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3)及《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编号:临时 2016-001),承诺为维护证券市场稳
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投资者利益,联通集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在上述公告提及的有关期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
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增持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定向资产
管理方式购买的股份。上述承诺于报告期内得以履行。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成员,本
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
沟通和讨论,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和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内
控审计等工作,注重借助本人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公司内控制度、
机制的完善及落地执行,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21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公司内控部门组织各专业组,重
点梳理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流程,收集整理公司内控规范风险控制矩阵
中未涵盖的风险点,持续开展内控规范更新优化及落地实施工作。公司已建立
并逐步完善“常态化全面风险评估与动态化关键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全面风险
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风险评估、预警和跟踪检查的闭环管理,确保经营管理的
有效性。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开会议一次,董事会召开会议三次,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
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
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因董事会换届,2016 年 5 月 11 日后本人已不再履行董事职务。在
此对履职期间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给予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
                                 22
谢,也祝愿公司随着聚焦战略的深入实施,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
大价值。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大慰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23
述职报告 4:独立董事-吕廷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吕廷杰)



    本人自2016年5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于2016年7月起开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6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78 年 9 月至 1982 年 7 月在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系读大学本科;
1982 年 9 月至 1985 年 5 月在北京邮电大学攻读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1989 年
10 月至 1991 年 9 月和 1996 年 9 月至 1997 年 11 月先后两次留学日本京都大学,
并于 1997 年 11 月获京都大学系统工程博士学位;1994 年 5 月至 10 月在美国
AT&T 工商管理学校和贝尔实验室做访问学者;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北
京邮电大学管理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北京邮
电大学任管理与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1998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借调至原
邮电部任第 22 届万国邮联大会主席助理;2000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北京邮
电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其间 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兼任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目前还担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
                                     24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会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
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
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

       为更加了解电信行业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网
络建设、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
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会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独立董事会议上认真讨论,并将相
关意见提交董事会。

    2016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两次独立董事会议及全部应参
加的四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及讨论的事项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联通运营公司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商
务定价的议案;

    4.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5
    5.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17-2019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
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表述方式的议案;

    8.关于订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

    10.外部审计师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

    听取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及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以及外部审
计师就中期报告审阅相关情况的汇报等。

    本人对 2016 年提请决议事项均投赞同票。

    此外,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加
强沟通及董事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及发表意见。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

    1、2016 年 8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
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2016 年 11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
<2017-2019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均回避了表决。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位独立董
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26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联通运营公司发行了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性支出的需要以及偿还银行贷款;两期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其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尚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更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发布了三份业绩预告公告,分别为:2016年7月发布
的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减公告、2016年10月发布的2016年首三季度业绩预减公
告、2017年1月发布的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业绩预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同时,未发生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作为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保持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

    (七)增补董事情况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人及另 6 位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本人任职的报告
期间未发生增补董事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经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分红决策程序方面新增了有利于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内容。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通过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首次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表示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收盘,联通集团从二级市场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 51,117,566 股,购买股份

                                    27
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4 %。联通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后,6 个
月内不减持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联通集团报告期内履行该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成员,本
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
沟通和讨论,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和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内
控审计等工作,注重借助本人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和
机制的完善及落地执行,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三次,董事会召开会议四次,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
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
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司章程》修订

    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2 月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中证中小投资
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函》中的建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
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28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
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年,本人将进一步深入公司调研、了解行业情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
力,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廷杰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29
述职报告 5:独立董事-陈永宏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永宏)



    本人自2016年5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于2016年7月起开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6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84 年湖南大
学财政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经
济学专业毕业;1984 年 7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湖南省审计厅投资审计处科员、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 年 1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湖南省委驻通道县社教
工作队副组长,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
长,199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2011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2016 年 7 月 1 日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目前还担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天职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自 2016 年 5 月起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30
    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会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
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
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

       为更加了解电信行业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网
络建设、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
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会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独立董事会议上认真讨论,并将相
关意见提交董事会。

    2016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由我主持召开的三次审计委员会,两次独立董事
会议及全部应参加的四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及讨论的事项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联通运营公司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商
务定价的议案;

    4.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17-2019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
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1
    7.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表述方式的议案;

    8.关于订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

    10.外部审计师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

    听取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及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以及外部审
计师就中期报告审阅相关情况的汇报等。

    本人对 2016 年提请决议事项均投赞同票。

    此外,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加
强沟通及董事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及发表意见。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

    1、2016 年 8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
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2016 年 11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
<2017-2019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均回避了表决。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位独立董
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联通运营公司发行了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
                                   32
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性支出的需要以及偿还银行贷款;两期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其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尚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更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发布了三份业绩预告公告,分别为:2016年7月发布
的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减公告、2016年10月发布的2016年首三季度业绩预减公
告、2017年1月发布的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业绩预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同时,未发生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作为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保持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

    (七)增补董事情况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人及另 6 位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本人任职的报告
期间未发生增补董事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经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分红决策程序方面新增了有利于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内容。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通过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首次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表示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收盘,联通集团从二级市场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 51,117,566 股,购买股份
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4 %。联通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后,6 个
月内不减持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联通集团报告期内履行该承诺。

                                    33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董事会成员,本
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
沟通和讨论,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和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内
控审计等工作,注重借助本人长期以来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不断
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及落地执行,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三次,董事会召开会议四次,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
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
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司章程》修订

    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2 月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中证中小投资
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函》中的建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
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
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4
   2017年,本人将进一步深入公司调研、了解行业情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
力,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永宏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35
述职报告 6:独立董事-李红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红滨)



    本人自2016年5月起开始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于2016年7月起开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16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89 年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获硕士研究
生学位;1989 年 2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2002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教授。2008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
学联合“区域光纤通信网及新型光通信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大学
现代通信所所长;1997 年起连续四届入选国家 863 计划专家组;1999 年担任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国高速信息示范网”项目总体组副组长;2001 年担任国
家“十五”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总体组副组长;2007 年担
任国家科技部重点项目“高可信网络”总体组组长;2012 年担任国家科技部重
点项目“三网融合演进技术与系统”总体组组长。目前还担任星辰通信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东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广电
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北京坛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6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履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履职,
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出席会议前,本人会对各议案事项预先作充
分了解,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向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了解议案
相关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推进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决议的科学性和有效
性。

       为更加了解电信行业情况,本人高度关注行业状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参加
公司和监管机构安排的培训,听取公司情况介绍;加强与不同层级管理人员沟
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依托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策略、网
络建设、内控风险管理等提出前瞻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发
挥重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权益。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均会深入了解议案详细情况和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在独立董事会议上认真讨论,并将相
关意见提交董事会。

    2016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两次独立董事会议,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及全部应参加的四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及讨论的事项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联通运营公司租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商
务定价的议案;

    4.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5.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17-2019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
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37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公司注册地址表述方式的议案;

    8.关于订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

    10.外部审计师对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

    听取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及内部审计的工作汇报,以及外部审
计师就中期报告审阅相关情况的汇报等。

    本人对 2016 年提请决议事项均投赞同票。

    此外,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促进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加
强沟通及董事高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及发表意见。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

    1、2016 年 8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
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2016 年 11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
<2017-2019 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均回避了表决。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位独立董
事对以上议案均表示事前认可,并均发表同意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6 年度,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8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联通运营公司发行了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性支出的需要以及偿还银行贷款;两期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其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流动资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尚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更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发布了三份业绩预告公告,分别为:2016年7月发布
的2016年上半年业绩预减公告、2016年10月发布的2016年首三季度业绩预减公
告、2017年1月发布的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业绩预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同时,未发生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作为独
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保持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

    (七)增补董事情况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人及另 6 位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本人任职的报告
期间未发生增补董事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经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分红决策程序方面新增了有利于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内容。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通过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首次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表示 2015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收盘,联通集团从二级市场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 51,117,566 股,购买股份
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4 %。联通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后,6 个
月内不减持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

    联通集团报告期内履行该承诺。
                                    39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成员,本
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
沟通和讨论,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和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内
控审计等工作,注重借助本人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不断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和
机制的完善及落地执行,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履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三次,董事会召开会议四次,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
了审议,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
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司章程》修订

    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12 月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以及中证中小投资
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函》中的建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包括本人在内的三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
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履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
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0
   2017年,本人将进一步深入公司调研、了解行业情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
力,勤勉尽责,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有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红滨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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