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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关于控股股东与特定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7-05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特定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

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中最晚的日期为《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日:1、

双方已经签署协议;2、双方内部决策程序批准通过协议;3、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

资委批准;4、《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非公开发行事宜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注:《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

司于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资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收
到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通集团”)的通知,联通集团与中国
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结构调整基金”)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公司 1,899,764,201 股股份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结构调整基金。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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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本次股份转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股份转让后
                  股份转让前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联通集团          13,298,349,411         62.74%      11,398,585,210       53.78%

结构调整基金      0                      0           1,899,764,201        8.96%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初

注册资本              10,647,119.89036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1HYK9X

经营范围              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第一类
                      数据通信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具体业务种类、覆盖范围以许可证
                      为准,有效期至 2019 年 1 月 6 日);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
                      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
                      地网业务和网络托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
                      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
                      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 电子邮件业务、呼叫中心
                      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
                      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信息通信技术》期刊出版(限中国联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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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通信技术》编辑部经营,有效期至
                     2018-12-31);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
                     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有效期至
                     2016-08-11);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招标代理;自有房屋
                     出租;电子通信器材的销售;承办展览;专业人员培训;物业管理;
                     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广告业务;编制、发行电话号码簿。(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 室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注册资本             13,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08DDL0X

经营范围             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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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83 元/股,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2,975,389,492.83 元,以现金
方式支付。协议签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本次股份转让对价的 30%的保证金。协
议生效后,在收到缴款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股份转让对价全部支付完毕。

    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结构调整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此次协议转让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结构调整基金若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需事先征求联通集团意见,并
在选择受让方时优先考虑联通集团。

    《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在满
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中最晚的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

    2、本次股份转让经双方内部决策程序批准通过;

    3、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4、《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非公开发行事宜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结构调整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
转让此次协议转让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结构调整基金若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公司股份,
需事先征求联通集团意见,并在选择受让方时优先考虑联通集团。除前述情形外,本次拟
通过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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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联通集团编制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结构调整基金编制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资料。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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