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 381,292 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国联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2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37,354,292 股
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037,354,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1,725,129,814.36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
用总计人民币 179,060,127.77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1,546,069,686.59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
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700642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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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7.25亿元(含人民币617.2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年至2019 拟使用募集资
年项目总投资 金投资金额(单
(单位:人民币 位:人民币亿
亿元) 元)
1 4G能力提升项目 550.90 398.16
5G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 271.00 1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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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
3 创新业务建设项目 32.13 23.22
合计 854.03 617.25
公司承诺若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
最终均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
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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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
告》,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812,920,932元。根据上述专项
审核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具
体情况如下:
自2017年8月16日
承诺募集
至2017年10月26日
资金投资 本次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止期间以自筹资金
序号 金额(单 (单位:人民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位:人民币 币亿元)
投资项目金额(单
亿元)
位:人民币亿元)
1 4G能力提升项 398.16 37.92 37.92
目
2 创新业务建设 23.22 0.21 0.21
项目
合计 38.13 38.13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
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董
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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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
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
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81,292 万元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联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1,29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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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出具了
鉴证报告。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
对中国联通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国联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真实反映了中国联通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
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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