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王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增补 王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王海峰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 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王海峰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王海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3.同意本次王海峰先生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