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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联通: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王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10-2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王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增补
王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王海峰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
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王海峰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王海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3.同意本次王海峰先生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士栋                        吴晓根                  吕廷杰


    陈建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