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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公告2019-07-04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9-04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 63,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楼忠福先生持有的
12,916,600 股无限售流通股、楼明先生持有的 459,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被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7 月 3 日,冻结期
限 3 年。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 32,63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7.43%,本次冻结后,广厦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 7,100 万股,占其持股总
数的 21.76%,占公司总股本的 8.14%;楼忠福先生持有公司 14,591,420 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本次冻结后楼忠福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
12,916,6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88.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楼明先生持
有公司 15,951,06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本次冻结后楼明
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 459,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88%,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经了解,本次股权冻结系因广厦控股合同纠纷所致,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
沟通、洽谈,并形成了可行的解决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将争取尽快解决此事。因
此,本次被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