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18-04-2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018.5
目 录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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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至 2018 年 5 月 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11 层 1 号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秘书组统计投票表决(现场+网络)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未来业务增长对资金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和
债务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N”年。
(三)资金用途:本次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可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营运
资金,偿还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银行借款。
(四)发行利率:根据择期发行当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
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的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由承销机构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七)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
次或者分次择机发行(12 个月内自主发行,12 个月后事前备案后发行)。
二、本次发行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授权事项
为了更有效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
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
及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申请发行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间(期限)、
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
事宜;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发行申报事宜;审核、
修订、签署及决定与本次发行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有关的协议、合同、表格、
函件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文件;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
材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与本次发行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有关的
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发行,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