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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象屿:关于2019年与商业银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 象屿 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与商业银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与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农商行”)、厦门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商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
务。
    公司董事张水利担任哈农商行董事,哈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控股
股东高管廖世泽担任厦门农商行董事,厦门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方,本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与商业银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2019年公司与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与哈农商行发生存、贷款业务,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情况

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最高余额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
存款业务                                                  6 亿元
               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
               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
贷款业务       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 10 亿元
               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
    关联董事张水利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19年公司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与厦门农商行发生存、贷款业务,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情

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最高余额
类别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
存款业务                                                     20 亿元
                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
                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
贷款业务        代付、进口押汇/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国内   15 亿元
                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8 年成立,2015 年 10 月 8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俊秋。
    公司持有哈农商行 9.9%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张水利担任哈农商行董事。

    2018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4,837,851.82     347,390.77        86,631.62          14,148.36




    2、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

年 7 月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注册资本:37.34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持有厦门农商行 8.18%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廖世泽担任厦门农商行董事,

因此厦门农商行是公司的关联方。
    2018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12,955,495.83    908,813.32        248,568.35       91,740.12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哈农商行、厦门农商行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贷款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
押汇/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业务)和存款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其他
存款类业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审议通

过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并由公司

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自本年度(2019 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2020 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与哈农商行、厦门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
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向哈农商行、厦门农商行支付的其他费用,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
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维
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
充流动资金,扩展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与两家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相关存
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
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分别与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