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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发展: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2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
   铁”)和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金额为 20 亿元人民
   币的授信额度。公司拟授权五矿钢铁和五矿贸易分别以其自身名
   义使用其中 8 亿元和 2 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五矿钢铁、五矿贸易
   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
   担保余额为 12 亿元(含本次对五矿钢铁、五矿贸易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0 年五矿发展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权全资子
公司使用的融资综合授信以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总额不超过 102 亿元人民币(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下同;不包
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从关联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授信
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手
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临 2019-62)。
    五矿发展已与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
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向五矿发展提供金额为 20 亿元的授信额度,最高
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到 2020 年 12 月 12 日为止。五矿发展先后
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
分别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和五矿贸易以其自身名义使用其
中 8 亿元和 2 亿元授信额度,并对上述五矿钢铁、五矿贸易使用上
述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本次五矿发展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
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上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和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矿发展与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并就五
矿钢铁、五矿贸易使用相关授信额度事项分别向其签署《战略客户授
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上述合同中涉及担保的内容主要概述如下:
    1、被担保人:五矿钢铁、五矿贸易
    2、担保方式:公司分别授权五矿钢铁和五矿贸易与光大银行北
京分行具体办理使用授信额度的相关具体信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就
具体信贷业务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或类似文件(以下简称“贷款
合同”),同时将督促五矿钢铁和五矿贸易履行其在《贷款合同》项下
的各项承诺和还款义务,并承诺对其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对光大
银行北京分行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3、担保金额:五矿发展对五矿钢铁在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
信提供 8 亿元的担保;对五矿贸易在授权范围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提供
2 亿元的担保。
    4、担保期限:自《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签署之
日起至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已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清
偿完毕止。

    四、担保审议情况及董事会意见
    2020 年度五矿发展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
和贸易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
分别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临 2019-6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62)、《五
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9-69)。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
保余额为 12 亿元(含本次对五矿钢铁、五矿贸易提供的担保)。此外,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铝、
铅、不锈钢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先后提供累计约
22.5 亿元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