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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9-12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 年 9 月 20 日
            浙江绍兴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
决权通过前述两种方式进行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 2017-023 公告。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3 日
    会议参加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59            古越龙山              2017/9/1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建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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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推出计票人和监票人。
   3、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4、审议、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回答股东提问
   (2)股东大会(现场)对上述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人统计现场股东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5、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待
网络投票结果。
   6、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7、主持人宣布会议闭会
   8、会后事宜: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纪录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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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无声状态。
    二、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三、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
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
明确发言的主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
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
    四、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五、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未填、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
“弃权”。进行关联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统
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并现场统计表决结果。
    七、本次大会特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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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之一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中涉及企业党建工作的条

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

照表。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表

序号                原条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定本章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          第二条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浙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
         证委(1997)第 23 号文批准,以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
  2      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浙证委(1997)第 23 号文批准,以
         为:330000000027732。               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433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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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
                   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
                   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
                   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
3   新增内容       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
                   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
                   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十八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党组织是公司的领导核心
                   和政治核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行使下列
                   职权:
                        (一)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重大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
                        (二)负责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4   新增内容
                   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
                   行职责;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
                   等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
                   作;
                        (四)听取进入董事会、经理层
                   的党委成员和党员落实党委决定的
                   情况报告,对未执行党委决定的党员
                   提出处罚意见;
                       (五)其他需要党委研究决定的
                   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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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
    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的批复
    设置。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专职副书记兼任董事。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成立党委
    时,同时成立纪委。公司纪委受公司
    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协助党委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
    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董事会、
    经理层中的党员落实党委决定。
        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
    职数按上级党组织的批复设置,纪委
    书记可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按照上级党
    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
    工作的要求,落实人员配备和活动经
    费。
        公司党委可设专职副书记协助
    书记分管企业党建工作,同时应设立
    专门或合署的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
    职或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
    机构和编制。
        公司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
    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
    党员活动经费人均每年应不低于上
    级规定的标准。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组织坚持
    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对提名和
    拟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
    议,并提出提名和拟任建议。负责后
    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选人用人工
    作的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应制定党组
    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董事
    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征求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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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经党组
                                           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
                                           作出决定。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党组织全面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
                                           负责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宗旨教育、
                                           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矩。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十
                                           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
                                           公司职工代表一名。公司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5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董事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备注:
6       本次修订后,《章程》将新增一章,总章数从十二章增至十三章,总条
    款由二百零六条增至二百一十五条,全文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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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
资料之二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情况,将对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 5 万元/年(税前)。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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