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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越龙山: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会议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17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8-010《古

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原则或以协议价在销售、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发

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8-012《古

越龙山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64,344,378.11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986,541,434.16 元,扣减 2017

年分配的 2016 年度现金股利 80,852,416.5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5,529,139.34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54,504,256.43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

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7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808,524,165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进行分配,

共分配股利 80,852,416.50 元。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度

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

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

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8-009《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

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

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

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5、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

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

会对 2014-2016 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及 201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

对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