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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投资本:独立董事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7  

						   独立董事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一、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公司所做《2019 年 3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
的现状。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
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
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
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
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的情形。
       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
    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