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关于参与设立华润 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参与设立华润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定价政策符 合法律法规和一般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小平、金盛华、张克坚、刘俊海 2017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