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19-00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福胜、高申保、张正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属正常经营性往来,交易定价按市场原则进行,2018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关
联业务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预算。同意
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
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8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为 35,715.27 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0,585.75
万元,在批准控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 关联方名 2018 预计 2018 年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
交易内容
型 称 发生额 际发生额 因
报告期,为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取
招标方式采购原辅材料,皖维集团未
采购包装袋、煤等 1,000.00 0
中标,因此本年度公司未与皖维集团
发生采购原辅材料的关联交易。
皖维集团
支付综合服务费 303.27 303.27 ——
支付铁路租赁费 32 32 ——
融资担保费 2,000.00 2,000.00
小 计 3,335.27 2,335.27
报告期,为降低采购成本,采取
招标采购,根据招标结果,向关联方
采购 包装物等 1,000.00 49.25 金泉实业包装物的关联采购业务金额
金泉实业
业务 大幅下降,2018 年度实际发生额比预
计交易金额减少 950.75 万元。
小 计 1,000.00 49.25
采购粉煤灰等辅材
本部产品运输费 报告期,关联方皖维物流因运输
广维产品运输费 量增加及运费提高,导致公司与皖维
蒙维产品及原料运输 20,000.00 20,417.17 物流的关联采购业务实际发生额,比
皖维物流
费 2018 年度预计交易金额增加 417.17 万
花山产品运输费 元,超过年度预计数 2.09%。
机械、国贸运费
小 计 20,000.00 20,417.17
采购业务合计 24,335.27 22,801.69
销售劳保、水电气、PVA
皖维集团 100.00 0 ——
等
报告期,关联方金泉实业因乳胶
市场需求增长、产能提升,2018 年度
从本公司采购聚乙烯醇、水泥量同比
销售水电汽、水泥、PVA
金泉实业 2,200.00 2397.50 增长,导致公司与金泉实业公司的关
销售 等
联销售业务实际发生额,比 2018 年度
业务
预计交易金额增加 197.50 万元,超过
年度预计数 8.98%。
皖维物流 销售劳保、辅助材料等 80.00 27.68 ——
报告期,关联方皖维皕盛 PVB 膜
销售 PVB 树脂、水电汽
皖维皕盛 9,000.00 5,358.88 片新增产能未按预期有效发挥,导致
等
关联销售 PVB 树脂及水电汽的实际发
2
生额低于年度预计数。
销售业务合计 11,380.00 7,784.06
合计 35,715.27 30,585.75
(三)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9 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36,835.27 万
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金额为 24,835.27 万元,关联销售预计金额为
12,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业务 关联方名 2018 年实 2019 年预 占同类业
交易内容 业务比 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
类型 称 际发生额 计发生额 务比例%
例% 的原因
采购包装袋、煤等 0 500.00 -——
支付综合服务费 303.27 100 303.27 100 ——
皖维集团 支付铁路租赁费 32 100 32 100 ——
融资担保费 2000.00 100 2000.00 100
小 计 2335.27 2835.27
包装物 49.25 - 500.00 2.60 ——
金泉实业
小 计 49.25 500.00
采购
采购粉煤灰等辅材
业务
本部产品运输费
预计 2019 年蒙维公司
广维产品运输费
产销量将进一步增大,
蒙维产品及原料运输 20417.17 95.00 22000.00 95.00
皖维物流 产品运输费用也将相
费
应增加。
花山产品运输费
机械、国贸运费
小 计 20417.17 22000.00
采购业务合计 22801.69 24835.27
销售劳保、水电汽、PVA
皖维集团 0 100.00 - ——
等
预计 2019 年乳胶市场
需求旺盛,金泉实业的
销售水电汽、水泥、PVA
金泉实业 2397.50 2.46 2800.00 2.66 产量将有所提高,从本
销售 等
公司采购的聚乙烯醇、
业务
水泥量也将同比增加。
皖维物流 销售劳保、辅助材料等 27.68 6.48 100.00 7.00 ——
预计 2019 年皖维皕盛
销售 PVB 树脂、水电汽 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增
皖维皕盛 5358.88 47.14 9000.00 77.43
等 加 PVB 树脂及水电汽
的采购。
销售业务合计 7784.06 12000.00
合计 30585.75 36835.27
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是安徽省维尼纶厂,始建于
1969 年,是国家“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注册资本:21,051.66
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 56 号;法定代表人:
吴福胜。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学纤维、建材
制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960,565 万元,净资产
为 462,486 万元;营业收入为 602,845 万元,净利润为 15,335 万元。
(未经审计)
(二)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系
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 56 号;法定代表人:王家东;主营业务为从事
编织袋、复合袋、加气混凝土砌块、乳胶、醋酸钠等产品生产经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2,124.43 万元,净资
产为 3,784.46 万元;营业收入为 9,328.91 万元,净利润为 815.01 万
元。(未经审计)
(三)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流),系皖维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 14 号;法定代表人:陈爱新;主营业务为从
事货物运输、港口作业、仓储保管、工业品贸易等。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6,806.41 万元,净资
产为 1,547.2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0,806.89 万元,净利润为 510.57 万
元。(未经审计)
(四)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
系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皖维集团持有 51.67%的股权,王必昌等
4
24 个自然人持有 48.33%的股权;注册资本:12,000 万元;公司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巢产业新城;法定代表人:沈小罡;主营业务为从事
PVB 胶片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1,056 万元,净资产
为 14,28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3,180 万元,净利润为 1,045 万元。(未
经审计)
皖维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金泉实业、皖维物流、皖
维皕盛为本公司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
和关联采购业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①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
场定价原则;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③关联董
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
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
需,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
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长远利益和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5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
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
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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