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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2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
为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独立董事高波先生和公司董事张培东先生
(目前已离任)。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
冯巧根先生担任,另外两名委员为经济管理的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为董事会相关事项建言献策。
2018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全部会议。
    1、2018年3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进行了单独沟通,出具了第二次审阅意见和关于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件。
    2、2018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南京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总结》、《南京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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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的提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并同意将上述提案和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事项、公司
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靖安佳园保障房项目事
项、公司子公司承接南京紫金(新港)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事项出具了意见书,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8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4、2018年8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8年10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18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6、2018年12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和
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出具了关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
告的函件。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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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采取书面形式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
务会计报表,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相关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行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
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勤勉尽职
并及时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等因素,建议公司董
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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