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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4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
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公司常熟宏翔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宏
翔”,公司控股公司苏州宏翔持有该公司 51%股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
分行三家银行所组成的银团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期限 3
年,同时常熟宏翔以拥有的滨江新市区龙腾南路以西、碧浒路以北的土地为该项
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为常熟宏翔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885 亿元担保
的议案》。
    鉴于常熟宏翔(公司控股公司苏州宏翔持有该公司51%股权)拟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三家银行所组银团申请开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常
熟宏翔股东(或由关联方)根据所持有的常熟宏翔股权比例为该项贷款提供相应
的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常熟宏翔该项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88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