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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15冠城债”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2018-07-1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35
债券代码:122444            债券简称:15 冠城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冠城债”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5.10%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7.60%
     ● 调整后利率起息日:2018年8月26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2、债券简称:15冠城债
     3、债券代码:122444
     4、发行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28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10%,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
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
利率。
     8、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5]194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9、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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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
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
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
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
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
变。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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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8月26日。
    16、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
年的8月26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前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为
2016年和2017年每年的8月26日,第3个计息年度的利息连同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在
2018年8月26日一同支付;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
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间每年的8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8、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9、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6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2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6日。若
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8
月26日至2018年8月26日。
    2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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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5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5日)票面利率为
5.10%,本公司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250个基点,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的第4年和第5年(2018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票面利率为7.60%。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8-10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肖林寿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蔡林峰
    联系电话:010-60837491
    传真: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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