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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城大通: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9-03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后
     调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5.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40
元/股(含)。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
为 2019 年 6 月 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 4 日,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5.5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40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5.50-0.10=5.40 元/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