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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葛洲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9-01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18-046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章程第二条
     原文为: 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 420000000004382。”
     修改为: 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6155710107。”
     2.在公司章程第一章新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十二条,其后条款号顺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3.在公司章程第五章原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职权”中新增加“董事
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4.在公司章程新增加如下一章“党委”作为第八章: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
名。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和工作需要,设
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
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
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
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3)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4)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新闻舆论
和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
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