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鸽投资: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7-09-1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对《关于受让营口乾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全面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关于受让营口乾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转让协议>条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审阅本次会议的议案后认为:河南银鸽工贸有限公司与漯河银鸽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友好协商后将《转让协议》中付款条款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
目前的资金安排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赵海龙 张帆 陶雄华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