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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富润: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 2017—049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证
券法》第 68 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规定;2017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
1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