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富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 2017—051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
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相应调整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
流动资产项目中单独列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将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持有待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资产”项目列报,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本报告期“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科目金额减少 750,000.00 元,“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资产”科目金额增加 750,000.00 元。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公司将相应调整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
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利润表“其他收益”
项目列报,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
金 额 增 加 4,971,997.45 元 ,“ 营 业 外 收 入 ” 科 目 金 额 减 少
4,971,997.45 元。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财会
〔2017〕1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其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


                                 2
〔2017〕1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调整,其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