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作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500万元,系公司子 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为其持股51%的浙江明贺钢管有限公司 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保证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 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履行程序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程惠芳 舒中胜 葛劲夫 201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