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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富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 15 号”),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
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 [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55,693,841.8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64,285,506.23
应收账款                    608,591,664.3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804,044.31
其他应收款                   11,804,044.31
固定资产                 396,925,125.59
                                          固定资产               396,925,125.59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689,611.01
                                          在建工程                  689,611.01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42,372,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52,034,518.88
应付账款                 209,662,518.88
应付利息                    460,299.06
应付股利                    749,072.68 其他应付款                152,497,450.15
其他应付款               151,288,078.4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11,881,547.00
专项应付款                11,881,547.00
                                          管理费用                91,475,515.75
管理费用                 126,831,978.65
                                          研发费用[注 1]        65,885,672.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58,875,516.13                           60,668,016.13
关的现金[注 2]                            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35,961,223.00                           34,168,723.00
关的现金[注 2]                            关的现金
    [注 1]:含原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于营业成本的研发费用 30,529,209.96 元。
    [注 2]: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792,500.00 元在现金流量
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
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
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
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
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3、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
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
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
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
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
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故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规定,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