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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富润: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19-05-25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19-027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江有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1,475,712 股,持股比例为 6.03%,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475,712 股)的一致行动人嘉兴泰一指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泰一”)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6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1,860,000 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兴泰一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
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不超过 11,860,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27%(其中以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36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4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8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7%)。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
式确定。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接到股东嘉兴泰一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股东:持
嘉兴泰一指尚投资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股 5%以上股东         11,860,000             2.27%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60,000 股
                        之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有归                           31,475,712              6.03%     江有归为嘉兴泰一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
            嘉兴泰一指尚投资合伙企           11,860,000              2.27%     江有归为嘉兴泰一的执行
            业(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合计                  43,335,712              8.3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嘉兴泰一指尚投资           13,740,000        2.63%   2018/5/30~         6.00-8.50           不适用
合伙企业(有限合                                     2019/5/24
伙)
             说明:1、嘉兴泰一过去 12 个月内均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因此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2、江有归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其所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得的股份尚未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拟减持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股份来
 名称         (股)           持比例                                                                    原因
                                                                      期间           区间       源
嘉兴泰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6/    按市场       发行股     存续期
一指尚     11,860,000 股      2.27%    7,360,000 股                  18   ~    价格         份购买     即将届
投资合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12                 资产取     满,
伙企业                                 11,860,000 股                 /15                     得         合伙人
(有限                                                                                                  需做退
合伙)                                                                                                  出安排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本次减持主体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如下:
    1、嘉兴泰一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其持有的本公
司该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如果其取得发行股份时,持有
标的公司(指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
则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江有归先生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其所持本公
司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泰一上述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江有归先生上述股
份限售承诺正常履行中。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
   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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