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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关于对原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到期的提示性公告2014-09-02  

						     证券代码:600073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 2014-033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原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11 日对控股子公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

公司(现本公司持有的该子公司 59.77%股权已全部出让)通过招商银

行川北支行委托贷款共计 6,500 万元整,委贷期限 36 个月;当时的子公

司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用其土地建筑物和持有的其子公司股权

抵(质)押给招商银行川北支行作为担保,具体抵(质)押、委托贷款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     贷款      借款
  借款方名称                                                         抵(质)押情况
                   金额            日前       期限      用途
                                                                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
衢州梅林正广和                  2011-10-11             流动资
                        2,000                36 个月            司持有的部分东港三路 20 号
食品有限公司                                           金贷款
                                                                房产土地。
                                                                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
衢州梅林正广和                  2011-10-11             流动资
                        2,000                36 个月            司持有的江山梅林鹅业有限
食品有限公司                                           金贷款
                                                                公司的股权。
                                                                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
衢州梅林正广和                  2011-10-11             流动资
                        1,500                36 个月            司持有的部分东港三路 20 号
食品有限公司                                           金贷款
                                                                房产土地。
                                                                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
衢州梅林正广和                  2011-10-11             流动资
                        1,000                36 个月            司持有的南山路 30 号房产土
食品有限公司                                           金贷款
                                                                地。

    近期,公司收到招商银行川北支行通知,以上四笔委托贷款银行系

统已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到期;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也向本公

司提交了《关于商请给予 6,500 万元委托贷款展期的报告》,称不能按期

还款,请求展期。
    针对以上情况,本公司一定会本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利的原则,

积极采取最有利于收回该委贷资金的措施。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在

第一时间予以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2 日